1、子公司出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的申请报告及其附件;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子公司章程草案;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
4、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如果涉及);
5、子公司拟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任职资格申请文件;
6、由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附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证书;
7、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证券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子公司的承诺》;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时,证券公司应当提交减少相应业务种类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证券公司减少业务种类的申请表;
2、证券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并减少业务种类的股东(大)会决议;
3、证券公司拟减少业务的了结计划以及平稳处理客户相关事项的方案。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祁广辉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全资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更多]
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后果
1、取得法人资格。 2、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3、取得公司名称专用权。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祁广辉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几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