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提交材料有哪些

2020年07月07日15:3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采取存续分立形式的,存续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3)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4)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5)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9)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10)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2)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13)其他有关文件。

  公司分立时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意见。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广西南宁律师推荐:施子伶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公司上市知识排行榜
公司上市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