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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中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2020年07月09日17:0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以下两种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1、非财产性的权利:主要是指身份法上的权利,如,监督权、离婚权等;

  2、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权: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此外,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权利,基于非法原因而成立的权利,不可代位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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