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河南省信阳市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王刚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贷款诈骗罪达到多少算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贷款诈骗罪达到20万以上的算数额特别巨大。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天津市房产纠纷法律帮助:付洁律师 扫描下……[更多]
信用卡诈骗罪与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对于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则应当依本罪定罪处罚。对于行为人伪造信用卡后又自己使用的,其伪造行为和使用行为同时触犯了伪造金融票证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两个罪名。 这……[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