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消费维权 > 房屋纠纷 >

再审和申诉

2020年07月11日16:2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应当先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诉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身份证明文件及原审所有裁决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河南郑州律师:郭建波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房屋纠纷知识排行榜
房屋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