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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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是怎样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更多]
关于质押登记的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 免费法律咨询热……[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