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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维权可先行赔付

2020年07月23日10:4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工商部门与平台交换数据

  平台管理方面,将通过“行政+市场+技术”管理手段和方式,建立信用激励及约束机制,共同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管理,实现消费维权工作从事后调处向事前事中防控转变。同时,工商部门将与平台经营者通过数据交换,有效防控网络交易风险。

  此外,还将实现网络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工商部门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专业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同组建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对网络交易中的消费风险进行预判;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品类、检测项目等提出建议;对网络交易消费纠纷进行评议;解决网络交易消费维权难题等。

  平台集体承诺赔偿先付制度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北京市工商局对网络市场监管模式的一次大胆创新,是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政企合作平台的一次大胆尝试。

  同时,这也是第一次尝试行政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数据交换;第一次明确工商部门定期对企业的投诉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分析;第一次实现由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集体承诺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协议签署后,北京市工商局将充分依靠数据和技术的手段,向网络交易平台推送相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发展互助、改革共推、监管互动,积极防控网络消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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