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项法律责任属于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2020年07月23日15:5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有主观过失;

  4、造成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

  5、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

  国务院2002年4月14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对医疗事故概念做了重新界定:“本条例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与原来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规定的“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 的医疗事故概念界定相比,责任主体方面的内容有了很大的变化。理论上对医疗事故概念界定的突破,为顺利进行医疗事故处理奠定了基础。

  应当注意,《办法》规定的医疗事故主体为“医务人员”,《条例》规定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所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即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医生、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黑龙江医疗事故专业律师推荐:高玉琼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中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

  根据《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更多]

  医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付。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事故赔偿知识排行榜
医疗事故赔偿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