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吴先生在2015年春节前购买了两瓶白酒,每瓶160元,节日期间喝了一瓶。前几天他在家中宴请朋友,打开了另外一瓶白酒的外包装后发现酒瓶是空的,他认为经销商欺诈,要求经销商按照《消法》的规定退货并予以三倍赔偿,但经销商并不认可吴先生的说法,因为在不打开外包装的情况下经销商也无法发现白酒是否是空瓶,经销商认为是吴先生保管不当导致白酒流出,拒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2015年3月31日,吴先生到包头市消协投诉,要求经销商按照《消法》规定予以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坐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本案中,吴先生购买的白酒瓶下部有微小裂缝,白酒外包装纸盒上有白酒挥发的痕迹,白酒只剩下空瓶是因为酒瓶开裂导致白酒渗出,这属于质量问题,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并没有用空瓶欺骗消费者,无法认定这是欺诈行为,所以也无法支持吴先生“退一赔三”的要求。但酒瓶有质量问题是事实,因为生产厂家代表表示该酒瓶是特殊工艺,酒瓶下部偏薄,受外力后容易开裂。白酒在吴先生购买之前要经过出厂、运输、进货和销售等许多环节,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无法认定这瓶白洒是在哪个环节损坏的,所以不能让消费者来承担这个损失。经调解,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同意为吴先生更换一瓶白酒,2015年4月6日,吴先生拿到了没有问题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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