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律师:
1、农民家里的宅基地因为规划已经被纳入到了年度拆迁计划中了。并且农民已经收到了拆迁以及补偿方面的通知了。
2、农民申请下来的宅基地,一直没有投入使用的,并且连续荒废2年以上的宅基地都需要被收回的。
3、各个村里分餐供养的低保户,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困难人员,这些人群中,大部分都是由村集体出资修建的住所。如果说这些去世了,那么房屋将于村集体收回,并且重制分配。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雄安新区拆迁律师:王林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哪些可以作为拆迁安置的对象
雄安律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更多]
一般拆迁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律师: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