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律师: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山西大同保险理赔律师:毛平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山西律师: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即是投保人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在实践中表现为投保人主动要求填写投保单,或经保险代理人的要约引诱而填写投保单,即投保人向保险人发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2、保险人同意承保……[更多]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山东律师: 除此之外,保险合同生效前还必须具备以下有效条件。 1、主体合意。 所谓主体合意,主要指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要合意,而且合意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基础亡的合意,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的合意,任何一方对他方的限制和强迫命令,……[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