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律师:
保单不一定要被保险人签名,但是涉及到人参保险的其被保险人必须知情,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必须由被保险人签名,被保险人是非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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