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山东聊城专业抵押担保知名优秀律师:李乐章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房产抵押担保期限是多久
山东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更多]
建设工程抵押担保的协议
江苏律师: 保证人:根据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同》41条规定,保证人自愿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第二条、保证内容1、税、费:A、建筑经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