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律师: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才是行政诉讼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因此只有和当事人有关的或者法律工作者才能充当行政诉讼代理人,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能充当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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