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诉讼代理人不包括哪些人

2020年08月01日13:5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海东律师: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才是行政诉讼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因此只有和当事人有关的或者法律工作者才能充当行政诉讼代理人,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能充当代理人。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海东行政诉讼律师推荐:马德良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海东律师: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更多]

  行政诉讼代理词被告证据不足怎么办

  海东律师: 实践中,有些人认为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不存在。其实,证据不足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实不存在,如张三根本没有打人;二是事实存在,但证明该事实的证据不足,如张三确实殴打他人,但公安机关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张三……[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诉讼法知识排行榜
行政诉讼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