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反诉。反诉成立了一个新的诉讼法律关系,是指被告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独立的反请求。作为反诉必须与本诉源于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其目的为抵销或者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者使得原告的诉讼请求失去意义。
如发包方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其诉求不仅明确而且具体,具备《民事诉讼法》“诉”的全部条件,属于独立的诉。发包人提出来的,应当作为反诉对待。
如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直接将工程质量违约金或赔偿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减的,发包人提出扣减请求的,因双方已有了明确的约定,故该请求可以应视为抗辩,发包人也无需提起反诉。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山东青岛合同纠纷专业律师:杨慧龙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车辆运输合同纠纷主体
山东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更多]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相关法条
宁夏律师: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