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抵押担保 >

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2020年08月04日15:3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江苏律师: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江苏抵押担保律师推荐:戴红军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抵押担保责任属于连带债务吗

  吉林律师: 1、房产抵押担保的,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所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就房产的变价优先获得清偿。 2、除房产抵押外,还负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法院在强制执行完房产后,仍未偿还的数额,由债务人和保证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更多]

  房产抵押担保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吉林律师: 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抵押担保知识排行榜
抵押担保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