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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索赔范围有哪些

2020年08月05日11:2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福建律师: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按此规定,消费者的求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个方面,因此要赔偿的范围也包括消费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据此可知,消费者请求赔偿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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