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对于鉴定机构的选择有以下三种:
1、医患双方共同指定一个鉴定机构。这个方法是比较中立公平的,而且对于鉴定结果,双方的信任度也比较高,这是鉴定机构的首先办法。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受害者一方可以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除了上述两种方法,还可以再提起诉讼后,由法院指定医疗鉴定机构。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北京医疗事故律师:李圣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如何规定
北京律师: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更多]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律师: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标准计算至定残前一天,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