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
法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公民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赠人已为缺乏劳功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3)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着的人;
(4)受遗赠人并未丧失受遗赠权。因为受遗赠人有可能因为实施了侵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行为而丧失受遗赠权。
(5)遗嘱的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遗赠人遗赠的财产应当是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权益,这些财产权益在遗赠人死后即转化为遗产。
(6)遗赠人所立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遗赠只要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该遗赠即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一般来讲,非亲属间的房产赠与情况比较少见,办理房产赠与的一般是亲属的关系,直系亲属为常见,是父母对子女的房屋赠与情况居多。这其中的原因想必大家也都了解,毕竟在中国,父母们还是很照顾子女的,为了子女的结婚或者是老人们为了避免日后引发财产的继承纠纷。
赠与虽然是无偿的财产转让,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这类的赠与还是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夫妻婚姻关系内相互赠与除外),其中契税根据不同情况税率不同,低为1%。
新政策出台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办理这项赠与公证要根据实际受益额,也就是房价,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北京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但是,随着新政策的实施,改赠与公证为亲属关系公证,后者的公证费仅为每件80元。
另外,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时,当事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当事人亲属关系证明,必要时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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