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律师:
1、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第一,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第二,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注:这两种损害,都可能伴随着产生以下损失或者损害: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利益的其他损失。例如,强行抽取人的血液、脊髓、精液等体液,虽然没有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损害,但是恢复体力需要一定的经济力量;精神损害,即侵害身体对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者人体疼痛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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