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人身损害 >

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2020年08月10日13:3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吉林律师:

  1、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第一,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第二,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注:这两种损害,都可能伴随着产生以下损失或者损害: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利益的其他损失。例如,强行抽取人的血液、脊髓、精液等体液,虽然没有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损害,但是恢复体力需要一定的经济力量;精神损害,即侵害身体对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者人体疼痛的损害。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吉林人身损害律师推荐:童欣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私了协议内容

  齐齐哈尔律师: 甲方: 乙方: 对于 年 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 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 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更多]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流程

  齐齐哈尔律师: (1)鉴定医疗事故。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3)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损害赔偿基数。 (4)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5)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人身损害知识排行榜
人身损害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