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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2020年08月10日16:2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浙江律师:

  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浙江知名杭州房产纠纷律师:姜世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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