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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中的其他基本常识

2020年08月10日16:4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恩施律师点评: 

  拆迁范围确定后,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能否实施房屋拆迁?

  不能。未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是违法拆迁,其拆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人不能作为拆迁人?

  个人不得作为拆迁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指挥部”、“专班”等临时性组织不得作为拆迁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情形下政府和拆迁管理部门不宜作为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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