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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2020年08月11日11:5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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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疗事故鉴定的路径有两种:

  (1)当事人向卫生局提出申请,卫生局委托鉴定;

  (2)当事人和医院共同委托进行鉴定;

  2、如果案件到法院阶段,法院可以委托进行。

  3、《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1)卫生部强调,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2)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若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判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定。责任程度按照完全责任判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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