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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院调解程序要怎么走

2020年08月12日15:3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浙江律师:

   1、开始的时间

  【法条链接】

  《民事调解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1)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

  (2)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在答辩期满前进行。

  2、开始的方式

  (1)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

  (2)法院依职权主动提出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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