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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

2020年08月15日14:2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广西律师:

  如果某一合同仅以物的保管为目的,其为保管合同毫无疑问,但若还有其他目的,则需分清与借用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的区别。在上述几类合同中,为实现合同目的,妥善保管标的物是应有之意,但保管只是实现合同目的的过程或手段,如借用合同中保管是借用人为了对借用物的适用,租赁合同中保管是租赁人为了对租赁物的适用,承揽合同中保管是承揽人为了完成承揽任务;而在保管合同中,标的物的保管是主要乃至唯一日的,保管行为不是为其他目的而进行的,这是保管合同与其他合同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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