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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止侵权
所谓停止侵权,是指侵权人应当停止擅自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2、赔偿损失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当这种财产受到侵犯,并给权利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要求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数额的倍数合理确定损失赔偿额。(1-3倍专利使用费,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4)定额赔偿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消除影响
消除影响主要是责令侵权人通过新闻媒介,如在报纸报纸、杂志上发表声明,或者在广播、电视中发表讲话、声明,承认其侵权行为,并作出不再侵权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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