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律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怎么办
因此,商场作为一个零售商家,应当以人为本,并且负有保证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 你作为消费者,到商场购物,享有在商场消费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法定权利,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商场的尊重。由于商场的过错,导致的人身受损,应当依法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因此,商场应当承担你的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所有费用在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布骤一:你可以直接找商家进行赔偿交涉。注意:一定要带好录音机等取证设备,以防商家以后抵赖。商家如果愿意承担相关费用当然最好。
布骤二:如果商场拒不赔偿,甚至连一句道歉或者问候的话都没有,则可先到商场收集证据,比如路滑地段、电梯等容易碰伤摔到的地方是否立有安全警示标志等,然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家又该怎么办
同样,商家如果没有及时保留现场证据,在面对消费者的一些无理要求时也会很被动。日前,一消费者在某大超市里购物时不慎滑倒摔伤了尾椎骨,而罪魁祸首是一瓶摔碎在地的麻油。由于超市方面当时只想到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治疗,并没有到现场了解一下:这瓶麻油是消费者自己不慎摔碎的,还是其他顾客摔碎后超市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清扫造成的。事后,消费者向超市提出了惊人的赔偿要求:自己年收入20多万,摔伤后至少要休息3个月,超市应该赔偿5万元。超市方面表示,超市已经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也愿意给予消费者一定赔偿,但5万元的要求超市无法接受。
对此,市消委会人士表示,如果是消费者自己将麻油碰倒摔碎,又不小心踩到上面滑倒摔伤,超市不承担责任;而如果是其他顾客将麻油打翻超市没有及时清扫造成消费者滑倒摔伤,超市应承担70%的责任。但是当时超市并没有第一时间了解造成事故的原因,这才造成了现在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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