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
有赔偿。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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