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律师:
公司债
具体计算时,相关口径计算:
(1)净资产额为合并报表净资产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计算累计债券是否超过40%原则上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一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和公司债额度;
(3)对于合并口径内发行的可转化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募)等公开发行品种的,在未行权之前,均属于公司债额度扣减范围。
(4)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可以是未经审计的数据。
(5)累计债券余额的计算以账面余额为准。
企业债
具体计算时,相关口径计算:
(1)净资产额为合并报表净资产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计算累计债券是否超过40%原则上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但其他公开发行的债券,例如中期票据、公司债(含未行权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已发行的企业债均属于额度扣减范围;
(3)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必须是经审计的数据,累计债券余额的计算以账面余额为准。
债务融资工具
具体计算时,相关口径计算:
(1)净资产额为合并报表净资产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计算累计债券是否超过40%时,需要根据企业主体评级作区别分析。对于主体评级低于AA(不含AA)的,计算40%额度时,均需要扣减已注册有效期内短期融资券、已注册有效期内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含未行权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已发行的企业债;对于主体评级在AA以上(含AA)的,短期融资券单独计算40%的额度,即在计算短期融资券额度时,仅需要考虑已发行或者已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前序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未用满前,不允许新增注册短融额度)。计算中期票据额度时,需要扣减已注册有效期内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含未行权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已发行的企业债,不考虑已注册或者已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额度;
(3)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必须是经审计的数据,累计债券余额的计算以账面余额为准。
私募公司债、私募方式发行的企业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属于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发行额度均不受净资产40%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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