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律师:
1、被申请人认为无须就鉴定申请书的内容进行答辩的,可作书面陈述;
2、被申请人的书面陈述可包括在答辩书中,无须另外提交书面陈述;
3、如果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作为当事人或者第三者,无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应医学会的要求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应当在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的同时,提交书面陈述及答辩。
此外,鉴定申请人提交鉴定申请书后,如果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认为有新的理由需要补充,或者应医学会要求就某一问题作补充说明时,可以提交书面陈述;还有,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后,还可提交补充书面陈述及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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