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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度医疗举证、维权的答疑

2020年08月20日11:2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网友提问:

  律师你好,我因为天气原因导致皮肤过敏,到医院就诊,医生让我抽血检查后开了很多进口药,这个药用完之后完全没有效果,我去复诊,还是给我开了很贵的药,我觉得这样的行为是过度治疗了,我要怎么投诉?

       北京律师:

  网友你好,如果医院确实存在过度医疗行为,你可以准备好相关就诊资料到医院专设的医患关系办公室去投诉,或者到医院所在卫生局进行举报。

  网友提问:

  你好,我最近因为感冒不停地跑医院,一个感冒就治了我大半个月,医院开了很多药,也做了很多检查,但效果都不明显,我想问下这是过度医疗吗?过度医疗怎么界定?会判刑吗?

  律师回复:

  你好,法律上并无对过度医疗的明确规定和界定标准。根据社会的一般认知,对过度医疗判定的标准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等。刑法上并无此项专门的罪名,因此一般看来不会将过度医疗视为犯罪。但是如果因为过度医疗而给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甚至死亡,便可能触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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