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律师:
1、买卖双方应该约定房屋总价、违约金、滞纳金、交屋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支付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转让价中已包含转让房屋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则在签《买卖合同》前,应该在中介的证明下将该房屋内的家具及设施进行仔细清点,并将品名、规格、数量等详列于《家具清单》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以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2、买方应该注意将下列条款写入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1)做好卖方的产权调查,以便了解该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法院采取了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2)钱款分批支付,一般签约当日首付30%,取得收件收据时支付60%,产证办理完毕支付最后10%.
(3)在卖方存在抵押的情况下,确定卖方撤销抵押的时间。
(4)约定卖方户口迁出的时间,一般约定为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5)卖方的产证存放在中介公司,降低一房两卖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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