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 >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

2020年08月26日10:5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重庆律师: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

  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庆渝北债权债务推荐律师:金明勇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最新的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

  湖南律师: 债权债务转让证明 山东XXXX科技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贵公司 食品频道(部)的供应商,现在因为公司业务调整的原因,决定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贵公司所有业务关系从________年__……[更多]

  债权债务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吉林律师: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 110 148或咨询 吉林延边债权债务律师:刘辉 扫描下方二……[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权知识排行榜
债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