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教基〔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闻出版局、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闻出版局、网信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当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网络不良信息、网络不良社交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了营造良好安全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开展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网络社交行为、低俗有害信息和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打击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的网站平台,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形成家校社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整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重点对未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和打赏服务等方面要求的网络游戏企业或平台进行全面整治,对未经审批违法违规运营的网络游戏予以查处,对未采取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措施的予以限期整改。进一步推动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开发使用青少年网络防沉迷模式,完善实名实人验证、功能限制、时长限定、内容审核、算法推荐等运行机制。推行公益性未成年人上网监护软件。部署各地中小学依托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及地方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在暑期集中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新闻出版、网信、教育、电信、公安等部门根据职能各负其责)
(二)整治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加大对“饭圈”“黑界”“祖安文化”等涉及未成年人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和现象的治理力度,对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社交中出现的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和暴力行为,以及敲诈勒索、非法获取个人隐私等违法活动予以查处。对相关QQ账号、群组等通报相关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关闭群组、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公安部门牵头,网信、电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
(三)专项治理低俗有害信息。重点整治学习教育类网站平台和其他网站的网课学习版块推送网络游戏、低俗小说、娱乐直播等与学习无关的信息问题。坚决清理网站平台少儿、动画、动漫等频道涉低俗色情、校园霸凌、拜金主义、封建迷信等导向不良内容。严格处置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存在的色情、暴力、恐怖等低俗不良信息。严厉打击即时通讯工具群圈、社交平台诱导未成年人自残自杀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和行为。从严整治青少年常用工具类应用程序恶意弹窗,诱导点击跳转至淫秽色情、低俗庸俗等有害页面的行为。依法查处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违法行为。(网信部门牵头,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对企业监督监管。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监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足配强巡查力量,加大对涉未成年人信息内容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害信息,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信息和行为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指导重点网站平台加强青少年专属内容池建设,加大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供给力度。加强信息通报,对查处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有序经营。(网信部门牵头,电信、公安等部门配合)
(五)加强教育宣传引导。部署各地中小学校在秋季开学后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班团队会等形式,集中开展学生网络素养和网络自我保护教育,培养中小学生上网技能、安全防护、信息甄别等网络素养能力,有效提高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开展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的宣传活动,宣传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引导未成年人限时、安全、理性上网,学习使用文明、健康的网络语言,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教育部门牵头,新闻出版、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配合)
三、治理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巡查摸底工作,摸清涉未成年人的重点网站平台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8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各相关部门对网站、平台、应用程序等开展集中治理,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的网络不良信息,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账号、网站,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打击一批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各相关部门针对摸排和整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查总结,堵塞管理漏洞,总结有效措施,形成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的长效工作机制。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作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要求,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部门联动。各地教育、新闻出版、网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重点加强市场准入、内容审查、技术监管、执法处罚等关键环节监管和整治,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三)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有益工作经验,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重要举措、工作进展,通报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四)加强督导。各地要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治理成效。要建立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问题专门举报受理渠道,动员网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提高有害信息尤其是典型案件的发现率和处置率。
各地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底前报送相关部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教育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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