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知名聊城建筑工程律师:黄海玲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怎样
江苏律师: 收集项目招标信息分析、选择意向项目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析--制定投标策略--现场勘踏--招标问题澄清--编制招标文件--投标)开标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施工。招投标有专门的《招标法》的,还有造价师考试教材里面有招标的范围(哪些项目需要招标)……[更多]
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制度的创新
江苏律师: 1、整合职能。对建设(含人防、质监)、规划、环保、消防、气象等部门组织的政府性验收,实行跨部门职能的整合,授权联合验收办牵头组织对竣工验收项目进行联合审批,以提高验收流程的效率。对已纳入联合审批的验收事项,本部门不再受理相关申请。……[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