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2020年08月29日14:2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辽宁律师:  

  (一)联系:

  1、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2、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

  3、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

  4、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

  (二)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

  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

  3、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

  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

  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执行)。

  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辽宁沈阳推荐律师:刘宝文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行政诉讼代理人职责有哪些

  山东律师: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 1、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行政诉讼的法定代理,是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 2、委……[更多]

  可以做行政诉讼案的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山东律师: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 1、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行政诉讼的法定代理,是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 2、委……[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诉讼法知识排行榜
行政诉讼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