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起诉怎么写

2020年08月31日11:4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黑龙江律师: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状

  原告:周**,女,28岁,汉族,现住:四川省***县***

  被告:**县***中心卫生院

  所在地址:**县***街道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诉讼请求

  1、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万元(具体数额见附表)。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2 年2月,原告骑电动车时不慎摔伤,导致右肱骨中段骨折,在当地医院进行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伤口愈合后出院。原告于2013年2月1日在**县***中心卫生院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术后原告右上臂至右手活动受限、麻木。而原告在做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之前,右手臂及右手活动均正常。

  被告在对原告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原告桡神经断裂。原告在被告处出院时,原告右手背麻木,虎口处麻木非常明显,握拳尚可,肌力较 对侧偏弱,手指外展不灵活,拇指翘起困难,手腕抬起困难,经会诊确定为桡神经损伤。经被告与原告方协商,要求原告转院治疗,后来原告同意转院,转至中国人 民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治疗。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诊断为“右上臂术后桡神经断裂”。**县***中心卫生院的诊疗行为直接造成原告组织器官损伤及 右手功能障碍。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同时存在手术操作上的不当,损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损害了原告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0条、第121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请贵院依法秉公裁决,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周**

  201*年**月**日

  附:

  1、赔偿列表

  2、相关证明材料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黑龙江医疗事故专业律师推荐:高玉琼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如何规定

  北京律师: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更多]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律师: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标准计算至定残前一天,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事故知识排行榜
医疗事故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