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二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2020年08月31日11:4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北京律师:

  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病员及其家属也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

  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 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尸检应在死后48小时以内,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病理解剖技术人员进行,有条件的应当请当地法医参加。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北京医疗事故律师:李圣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如何规定

  北京律师: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事故知识排行榜
医疗事故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