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律师: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6、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7、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8、建设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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