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听证程序是怎样

2020年09月01日11:2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西安律师: 

  (1)听证主体和参与人

  听证主体应由案件委托法院工作人员,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工作人员,包括鉴定机构聘请的专家组成。听证会可以由法院工作人员主持,也可以由法院工作人员和鉴定机构鉴定人共同主持,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人或工作人员主持,应遴选好主持人,主持人应有掌控听证会程序和秩序的能力。

  听证参与人包括医患双方当事人,一般每方有3人参加,少于3人,有可能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多于3人不利于掌控会场秩序。患方参与人可以由患者、患者近亲属和代理人组成,医方参与人可以由医方业务领导(业务院长、医务处或科室负责人)、熟悉诊疗过程的医务人员和代理人组成。参加听证会的双方参与人中最好各有一名具备法律知识的代理人(如律师)或者专业医师,这样更有利于从法律专业领域和医学技术层面上进行沟通、交换意见。

  医疗过失司法鉴定听证会既不是法庭审判,也不是鉴定研讨会,鉴定人不能扮演法官角色,也不宜当场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言语间带有偏袒色彩,责备色彩。鉴定人应该对双方参与人持尊重、平等的态度,注意多听,善听,少说,慎说。

  在听证会中,鉴定人一般不单独与医方或患方进行交流,以免形成误解。鉴定人应遵守鉴定规则,在整个鉴定过程中不得私自与某一方单独进行联系和交流,需补充的材料或需了解的事项,均通过法院调取。

  (2)听证会的纪律

  为保证听证会顺利进行,在听证会正式开始前,主持人应宣布听证会纪律,主要内容包括:

  1、参加鉴定会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不设旁听席。

  2、参加司法鉴定听证会的双方当事人在主持人的主持下进行听证,服从主持人安排,配合鉴定工作。

  3、参加司法鉴定听证会的双方当事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无理取闹及采取过激行为;不得无故扰乱听证会场;不得抽烟及大声交谈。酒后不准参加听证会。应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震动状态。

  4、双方当事人和鉴定人之间不得互相握手、寒暄、示意或私自交谈。

  5、听证会不是法庭审判,不进行双方辩论和争论。听证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患方后医方分别进行陈述,限定时间为每方各15分钟,每方有一人主要发言,其他人可以补充,但不要重复,所有发言时间均计入15分钟内。在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对方的陈述。第二阶段,由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和询问,问到哪一方,由哪一方回答,另一方不得随便发表意见。第三阶段,补充陈述,一般限定时间为每方各5~10分钟,也是先患方后医方,可以针对对方陈述进一步发表己方意见或补充新的观点,已经陈述过的内容不得重复。

  6、如有违反或扰乱鉴定会场纪律,发生干扰鉴定会正常进行的情况时,主持人有权宣布休会;经劝阻无效者,令其退出会场,情节严重致使鉴定会无法继续进行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7、医患双方不得携带和使用录音、摄像、照相等设备;如已经带入会场的,应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西安知名医疗事故律师:王实践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如何规定

  北京律师: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更多]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律师: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标准计算至定残前一天,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事故知识排行榜
医疗事故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