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诉讼 >

跨省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2020年09月01日15:3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安徽律师:

对于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办理这个问题来说,一般来说,如果要跨省的话,他要满足的就是一个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的规定,因为只有具有相应的管辖权才能够进行一个起诉,离婚案件的受理,如果没有相应的管辖权,当地的法院在收到起诉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驳回,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跨省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跨省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有关规定:

  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规定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③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其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跨省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二、离婚起诉可以在异地吗

  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所以,如果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与您所在地不一致,离婚起诉会在异地。

  三、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诉讼知识排行榜
离婚诉讼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