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
发货却没物流信息
6月6日,许先生在某论坛看到网友分享了一则篮球鞋的优惠信息,价值899元的李宁韦德之道篮球鞋竟然以4.3折出售,“我是篮球鞋的发烧友,一直很关注这双鞋,从没见过价格低于450元,好乐买上只卖386元。”面对如此低廉的价格,许先生立即付款下单。当晚,好乐买网站上就显示订单已发货且上传了快递单号。
第二天,许先生收到一条私人号码发来的短信称他购买的鞋没货了,“由于是私人号码,我就赶紧联系好乐买进行确认,客服告诉我,网站不会通过私人号码通知顾客,让我不要轻信。”
6月8日,许先生发现网站上的物流信息一直没有更新,求货心切的他再次拨打了好乐买客服电话,经客服核实后,许先生被告知那双鞋存在瑕疵,无法发货,并要求他申请退款。“明明已经显示发货,现又称检测出有瑕疵,这个说法我不能接受。”许先生依然很渴望买到篮球鞋,所以他表示可以继续等待没有瑕疵的货。可客服坚持要求退款,随后,许先生发现自己的订单已被改为售后退换货状态,他对此不满,要求客服将瑕疵商品发给自己,仍遭到拒绝。
供货商与网站说法矛盾
一气之下,许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到论坛上,没想到许多人跟帖,其中竟有不少人与其遭遇相同。“我了解到,当天同样拍到篮球鞋的有40人,客服都以瑕疵为由不予发货。”许先生想起之前通知他缺货的私人号码,便拨打过去,对方称自己是供货商,未发货的原因是由于价格有误。许先生认为无论是供货方还是好乐买出错,都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后果。“所以我们一致拒绝退款,我们要求好乐买发货,如不发货按照消法涉嫌欺骗消费者,应退一赔三。”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又以买家身份联系到自称“供货商”的人,对方表示自己把库存和价格标错了而导致不能发货,为避免好乐买网站与其解除合作关系,而自行通知消费者退款。随后,记者致电好乐买,客服称第三方供货商不应直接与消费者进行联系,对记者提供的所谓“供货商”联系方式表示不便查询。“此批货物不能发出,原因是同批次货物均出现瑕疵,具体细节不太清楚。我们目前只能建议消费者申请退款。”
如欺骗消费者 应赔三倍
对于许先生的遭遇,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金元表示,如好乐买未与供货商协商好价格就以4.3折的价格出售,属于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致使许先生及众多购买者基于其虚构的事实和隐瞒的真相作出购买的行为,构成欺诈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费用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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