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2020年09月04日16:0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梁某与朱某婚后生育一子小华,年仅 9 周岁。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共有房屋属于梁某的一半份额,梁某同意赠与其儿子小华所有。婚姻关系解除后,梁某因无房居住,仍在该房居住。朱某以梁某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为由,强行将梁某赶出大门。在梁某离开后,朱某将门锁全部换掉,致使梁某无法进入该房屋。梁某即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请问,梁某的请求能否获得支持?江苏 吴晓利

北京律师

根据《合同法》第 185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同时,赠与合同又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此,梁某与儿子小华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然而,根据《合同法》第 187 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开始。但梁某并未办理,故该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梁某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梁某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rjqmf

  相关阅读:

  赠与合同的性质

  贵州 律师: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更多]

  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江苏 律师: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法知识排行榜
合同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提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