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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能否就合同变更造成的损失获得赔偿?

2020年09月04日16:4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当事人能否就合同变更造成的损失获得赔偿?

晓晓设计公司一行 20 人按照与祥瑞旅行社的合同约定,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准备乘坐当晚的火车赴旅游景点。后祥瑞旅行社工作人员匆匆赶来称,由于车票紧张,经过多方努力也没能拿到当日车票,同时称,20 日后的车票能够保证。晓晓设计公司负责人考虑到既然专门抽出时间让大家出去旅游,于是就按照旅行社提出的建议重新签订了合同,并顺利完成了旅游活动。返程后,晓晓设计公司的负责人要求祥瑞旅行社承担出发前的食宿费用等损失,旅行社以双方已重新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承担。 请问,晓晓设计公司的请求能否获得支持?山东 赵雨

北京律师答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晓晓设计公司与祥瑞旅行社合同变更前,因旅行社没有按照如期履行组织游客进行旅游的合同义务,所以,旅行社应当承担或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旅行社没有拿到协议中确定的当日车票,致使双方原约定的旅游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并且给旅游者造成食宿等直接经济损失,所以,祥瑞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晓晓设计公司的请求可以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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