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律师: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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