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卖方不迁户口该怎么办?
问
三年前,我与卖方在中介公司介绍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我购买上海市某区的一套房产,并且在 2012 年年底前,共同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卖方承诺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 50 天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政管理部门办理原有户口的迁出手续,若在签署期限内,原有户口未能迁出,则每逾期一日,卖方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我支付赔偿金,直至原有户口迁出之日止。2012 年 12 月 24 日,我们顺利地办完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但是卖方户口却一直没有迁出去,影响了我将房屋再次出售的计划。请问: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北京律师答
关于户口逾期迁出的问题,您可以将卖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卖方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户口逾期迁出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 114 条第 2 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因此违约金主要用于弥补您的损失,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如果您不能证明实际损失有那么多的话,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您需要证明不迁户口给您造成的损失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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