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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2020年09月04日17:54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北京律师:

  1、申请撤销裁决。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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