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
核心内容: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部分,涉及到行政诉讼的申诉问题?关于行政诉讼的申诉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随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只能由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人无权申诉。当事人近亲属坚持要申诉,法院可以征求当事人本人意见;本人同意的,以当事人申诉处理;本人不同意申诉的,不作申诉处理。
申诉,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对个别书写申诉状有困难的,可允许口头申诉,法院作出笔录。申诉要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要具体提出所要求解决的问题。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上海行政诉讼律师推荐:方得焰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
宁夏律师: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主要是指在行政诉令的举证,作证,取证,质证和认证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定和原则。由于行政诉讼同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质和特征,因此,其证据规则除了同其他诉讼证据规则存在共同性之处,更具有自己独立的,……[更多]
可以做行政诉讼案的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宁夏律师: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更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在哪
宁夏律师: 1、处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 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