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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讲义之行政诉讼的申诉

2020年09月05日14:38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上海律师:   

  核心内容: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部分,涉及到行政诉讼的申诉问题?关于行政诉讼的申诉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随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只能由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人无权申诉。当事人近亲属坚持要申诉,法院可以征求当事人本人意见;本人同意的,以当事人申诉处理;本人不同意申诉的,不作申诉处理。

  申诉,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对个别书写申诉状有困难的,可允许口头申诉,法院作出笔录。申诉要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要具体提出所要求解决的问题。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上海行政诉讼律师推荐:方得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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