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间借款未约定借款利息的,出借人是否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问
杨某与宋某系大学同学内。杨某因给生病的父亲治病,急需用钱,于是向宋某借钱 10 万元用于父亲治病,宋某同意。2012 年 6 月,宋某将款项支付至杨某账户,但双方并未约定还款的具体日期。2015 年 7 月,宋某因需给儿子买房,于是要求杨某两个月之内归还借款,但杨某以手头不宽裕,暂时无法还款为由,拒绝还款。宋某多次催要,仍无法要回欠款,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利息自 2012 年 6 月开始计算。请问:宋某是否可以要求杨某付借款利息?
北京律师答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在宋某要求杨某还款之前,宋某无权要求杨某支付借款利息。但是,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同时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所以,在宋某要求杨某还款的合理期限到期后,杨某仍拒绝还款,宋某可以按照规定要求杨某支付一定的借款利息。
相关阅读:
分手后该如何追还前男友的借款?
分手后该如何追还前男友的借款? 问 我和张某曾经恋爱两年多后因性格不合而分手,在恋爱期间,前男友张某给我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上写明借我 8 万元整。虽然张某曾经在 2013 年分三次向我的账户打款,共计 1 万元,但因为那 1 万元并不是还欠款,所以我想向……[更多]
借款人消失不还款该怎么办?
借款人消失不还款该怎么办? 问 张某和我是好朋友,因他做生意急需资金,向我借款105万元。我们签订了两份借款协议,其中一笔借款为80万元,另一笔借款为25万元。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为30天,如果违约的话,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可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