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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范围有几种

2020年09月05日16:34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吉林律师: 

    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对此,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

    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

    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利息来计算。

    3、延迟利息。

    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

    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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